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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出台监管办法 北京p2p平台或迎来新一轮“洗牌”


12月28日,p2p行业迎来了由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的就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促进p2p行业健康发展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开征求意见。监管办法的出台是否也意味着北京p2p平台或将迎来新一轮的强力“洗牌”。

北京p2p平台


从2013年开始,关于P2P的监管办法“总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多个版本于市场流传,但一直未有明确的官方消息,甚至一度有“难产”之说。近期,从多位业内人士处了解到,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办法(下称《办法》)将于明年年中落地,并设有18个月左右的过渡期。

对于之前已经存在的P2P机构,监管新规给了18个月的过渡期。“在办法实施前设立的P2P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除违法犯罪行为外,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其整改,整改期不超过18个月。”

另外,据央行等十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P2P为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银监会提出,P2P不得从事或接受委托从事12项活动。

这12项不得从事的活动包括,第一,利用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第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第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第四,向非实名制注册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第五,发放贷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几项业务是P2P行业长期以来的共识以及一直的监管原则要求。

此外,P2P还不得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不得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不得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推介、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也不得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等业务。

《办法》的出台,北京p2p平台将进行新一轮的洗牌,互联网金融行业得到净化

1.行业洗牌加剧

随着P2P网贷行业的快速发展,运营平台面临更为严峻的竞争环境。一方面,新平台不断增加,越来越多强背景企业涌入P2P网贷行业,实力薄弱的平台生存空间愈发狭窄。另一方面,随着监管逐渐落地,将对P2P的业务规范、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不符合监管要求的平台将会出局。

2.产品收益率持续下跌

P2P网贷行业收益率已经从2013年7月的高位下降到今年11月的12.25%,跌幅超过一半。综合收益率介于8%至18%之间的平台数量占比高达73.72%。

3.业务类型趋于多元化

P2P产品将不限于信用贷款、车贷、房贷,如今许多平台已经将业务拓展到票据、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等垂直化业务,未来将拓展到更多的金融资产类别。

最后,小编想说p2p中以北京p2p平台为代表,经历了粗放式、高风险的“野蛮生长”后,《办法》面世后,进入了稳定发展期,进一步说明了p2p行业的监管框架依然清晰,为p2p行业开启了一个新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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